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14]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6]11号)等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评定,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以下学生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扶贫助学补助申报资格,具体名单附后。
根据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2017年6月13、14、15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唐老师反映。
公示电话:88420633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7日

